冀中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的有关精神,为推进普通高校的多元化考试录取机制,我省部分普通高职院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经省教育厅批准和国家教育部备案,冀中职业学院成为我省单独考试招生高职院校。现就单独考试招生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单独考试招生呢?
所谓单独考试招生就是具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高校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哪些人可以报单独考试招生?
凡是参加了2012年河北省
高考报名并取得了高考考生号的学生均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
三、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在什么时间报名?
取得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高考考生号的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学生以及社会人员现在就可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又未能及时参加河北省2012年高考报名的学生,可于4月15日前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招办进行补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名,在省考试院规定的补报名时间段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指导其高考补报名。
四、单独考试招生如何考试?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以面试为主的综合素质测试。具体祥见我院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和冀中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考试
招生简章。
五、单独考试招生如何录取?
根据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学院统一划定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报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单独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待遇有没有区别?
没有区别。单独考试招生是一种新的招生方式,与普通高考招生没有区别,其招生计划列入国家统招计划。两种形式录取的学生,收费一样,享受同样的国家规定的各种奖助学金,毕业时取得一样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冀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